本所副主任黄伟律师、专职律师朱嘉琦撰写的专业文章在《建筑时报》发表
发布时间:2021/4/17 19:40:08
2021年3月25日,本所副主任黄伟律师、专职律师朱嘉琦律师撰写的《后疫情时代建筑企业如何应对合同履约问题》一文在《建筑时报》第3810期发表。

文章中,两位作者分析、阐述了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有关停工损失、工期能否顺延、以及合同应该如何公平合理地推动履行等问题。同时,两位作者还指出,施工企业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质量。受疫情影响已经产生工期延误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更要互相理解和支持,合理顺延工期和把握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确需赶工的,要建立在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增加费用和施工企业具备相应条件的基础上,不能牺牲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黄伟律师,男,1966年生。1988年自杭州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被分配至嘉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嘉兴市监察局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二级律师,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黄伟律师曾荣获2010年—2015年度嘉兴市优秀律师、2018年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和2018年嘉兴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邮箱:441698289@qq.com
联系方式:158-2573-7878(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