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嘉兴市湘家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
发布时间:2015/12/14 16:22:05
2015年12月,浙江省嘉兴市湘家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发行完毕,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由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承销商,共计募集资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我所副主任黄伟、律师李宏博组建的律师团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发行人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全程参与本次方案的设计、合法合规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阅修改募集说明书和交易文件等。这是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1月颁布新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在债券市场实行债券发行与交易的重大改革后,嘉兴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依据上述新规首批发行的非公开公司债券之一。
本项目律师团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5月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15年4月颁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并提出有效法律建议。
随着本次嘉兴市湘家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成功发行,公司短期支付压力有所缓解,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同时,增强短期偿债能力,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均有较为明显的提升。
从5月第一单新公司债发行以来,公司债市场增长快速,从每月不到百亿跳到现在每月千亿规模。审批的高效率、品种的多元化、交易的高活跃度,交易所债市呈现出明显的质量升级。公司债越来越成为上市及非上市企业融资的重点选择。
嘉兴市湘家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嘉兴市政府直属的投资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注册资本15亿元,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地产置业经营、资本运作等任务。作为嘉兴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区域,为使区域成为集“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休闲渡假、商务办公、高档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承担了开发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两分两换”、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旅游资源及现代农业、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任务。为加快嘉兴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低碳生态区进程作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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