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简介
发布时间:2010/5/19 15:22:08
2009年财政部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开展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具体管理与指导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资助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和东部(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实施工作。
2010年3月23日,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订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项目执行协议书》,我所正式成为该项目基金的实施单位之一。全国有13家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该项目基金的实施单位,其中浙江省2家。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将经济水平高于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低于城镇最低工资的群众纳入受援人范围。受补贴的范围是指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资助的案件类型涉及民事、刑事、执行和其他类四大类,其中以民事案件涉及范围最广: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以及涉农纠纷等14大项。其中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纠纷、抚养、赡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继承纠纷等与民生关系紧密的案件被首次纳入了法律援助专项救助范围。
根据该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浙江本区域内符合项目要求的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办案补贴为1600元,民事、行政案件的补贴为2800元;疑难案件和跨地区办理的案件可以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5000元。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现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又荣获市十佳法律服务单位,年纳税超100万元,居全市律师事务所之首。同时,我所注重社会责任的担当,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多年来,我所荣获过市、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姚武强、高文江和唐建伟等律师荣获过全国、省、市、区各级法律援助个人先进或“公益律师”称号。故有幸入围该项目的实施单位名册。
我所主任姚武强表示,这次被确定为该项目基金的实施单位,既是对我们以往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此为鞭策,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办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通讯员:高文江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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