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及案例
发布时间:2009/7/24 17:03:08
刘润涛 律师
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知识产权纠纷也愈演愈烈,特别是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浙江作为出口大省,品牌强省,知识产权业务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重逐年递增,并且律师参与的知识产权业务的范围也从过去单一的侵权诉讼案件逐步扩展到涉及仲裁、诉讼、非诉讼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等更为广泛、全面的领域。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范围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主要是指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的总和。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域名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个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中的律师工作
律师服务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构建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发达国家以创新为主要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我国积极采取适应国情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通过律师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拟定、修改和提出的若干意见,以及在实施战略过程中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依法推进。
律师服务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律师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的建设,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打造知名品牌,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体系,并积极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律师服务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的必然要求。
制度和组织的建设容易,但意识和文化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努力。通过律师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参与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月)”活动,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对国家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解读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是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律师在知识产权事务中具体法律服务的目的、形式和内容
律师在知识产权事务中法律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使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提高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走上富民强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服务形式灵活多样,律师参与的知识产权事务的范围也从过去单一的侵权诉讼案件逐步扩展到涉及仲裁、诉讼、非诉讼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等更为广泛、全面的领域,如进行法律咨询、参与知识产权业务谈判、对委托事项进行调查、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以及参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等。律师在知识产权事务中的具体法律服务内容有:
一、非诉讼业务
1、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备案,如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维权事务代表,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评审等商标非诉讼业务;
2、知识产权布局,如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哪些技术和信息,通过哪种或哪些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来保护,何时提出申请,向哪些国家提出申请等;
3、知识产权管理,如企事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申请管理、保密管理等;
4、知识产权业务谈判,参与企业知识产权业务合作谈判,如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拟定、审查,企业兼并与重组过程中知识产权业务的谈判、审核等;
5、知识产权科技扶持政策解读与项目申报,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方面的政策解读、申报与认定;
6、知识产权培训与人才培养;
7、知识产权专项调查、取证、委托司法鉴定、横向课题研究等。
二、诉讼业务
代理知识产权诉讼。具体包括:
1、著作权纠纷,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职务作品著作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2、专利权民事和行政纠纷,如专有技术转让纠纷、专有技术入股纠纷、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权许可合同纠纷、专利权侵权纠纷以及专利行政诉讼等;
3、商标权纠纷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如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与其他权利冲突纠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贴牌生产纠纷以及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等;
4、商业秘密纠纷及其他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劳动合同相关的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的纠纷;
5、域名纠纷,如域名抢注、域名反向侵夺、域名模仿等域名纠纷;
6、植物新品种权利纠纷;
7、集体电路布图设计纠纷;
8、特许经营权纠纷;
9、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纠纷等。
案例一
律师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法律服务:
2007年浙江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员工甲、乙、丙离职后马上到嘉兴某进出口公司任职,并利用原先在金属制品公司任职期间所熟知的客户名单逐个与这些客户频繁进行经营性接触,致使上述客户或争相与金属制品公司压价,或无故中断了双方的业务关系,给金属制品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金属制品公司向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部门投诉,要求严肃查处。为逃避工商处罚,甲突然向嘉兴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其与金属制品公司所签订的保密协议无效。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金属制品公司委托后,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认为甲方以未支付保密费和保密无期限为由要求法院宣告该保密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并从商业秘密的构成、现行法律中对保密协议的时间性、经济补偿问题的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与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的联系和区别等多方面进行了详尽透彻的阐述,特别指出应支付相应补偿费用和二年时间限制等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竞业限制方面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等。最后甲撤回起诉,接受工商行政处罚,并与金属制品公司达成和解。
延伸思考:律师参与商业秘密类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就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进行沟通,发挥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知识,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又保证了工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效快速地处理案件,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并且通过律师参与公司商业秘密案件的处理,将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外部经营、内部管理与商业秘密紧密地结合起来,极大地拓展了律师服务的空间和提高了律师服务的质量。
案例二
律师在商标非诉讼中的法律服务:
嘉兴某外商独资的高新领域的企业,在其生产的几个类型的产品上注册了某注册商标。2005年,由于公司扩大经营,其生产的产品超出了原来的生产的产品的范围,并且在其生产的新类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工商机关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使用在新类型的产品上商标尚未注册,而该企业以注册商标的名义使用,于是以假冒注册商标查处。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方面的基础上,积极与工商部门进行沟通,最后工商机关酌情对委托人进行了从轻处理,极大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被工商机关处理后,律师成功地帮助委托人在新产品类别上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且委托人主动聘请了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其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知识产权申请、策划、维权等诉讼与非诉讼服务。
延伸思考:律师参与知识产权非诉讼业务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向。当前,知识产权越来越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如在劳动关系、公司重组兼并等领域都发生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业务。在一些高新领域,知识产权已经不单单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更是一种战略资源、一种竞争工具,知识产权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单的法律问题,而是集技术、经济、法律、经营和管理等众多领域的综合性问题。知识产权服务也不能单单是在发生纠纷以后提供的法律服务,而应该是贯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全过程的综合性服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预防知识产权纠纷和矛盾,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优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律师业务,一些既精通法律,又懂得外语、技术、经营和管理的律师将在知识产权律师服务方面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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